近日,集团纪检监察室党支部召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集中学习交流会,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孙力实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会议由支部书记宋江涛同志主持。
按照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的要求,本次支部重点围绕贯彻《纪律处分条例》、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学习讨论。
孙力实同志对支部开展“两学一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二是要加强自身学习。要按照集团党委《方案》要求,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做到学在前、学得好,做在前、做到位。努力探索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升履职能力、落实监督责任。三是要带头遵守纪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正人先正己的要求,牢固树立党章党纪党规意识,严守党纪党规,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绷紧纪律之弦,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共产党员。
宋江涛同志传达了杨晓渡同志近期在中央企业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培训班的讲话要点,并结合贯彻集团党委“两学一做”的部署要求,对支部的学习教育提出要求。支部全体党员结合实际工作体会,围绕《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发言和积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