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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院被确定为安徽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单位
来源:CNBM 发布时间:2007-03-28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科技大会精神,推动安徽省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深入实施,引导广大企业走创新发展的道路,经企业申报和专家评审,日前,安徽省科技厅、发改委、经委、财政厅、国资委和总工会等六部门确定在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等48家企业中开展首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
在中央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基础上,安徽省六部门将适时组织创新型企业评估工作。试点成效显著、符合有关条件的企业,将被命名为“安徽省创新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