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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通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问责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28

2020年8月31日至9月30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集团)开展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1月29日向中建材集团反馈了督察意见,并将督察发现的5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集团公司党委,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中建材集团党委高度重视,督察组反馈后第一时间即组织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从严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问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专门成立由集团党委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的集团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工作组靠前统筹协调整改工作,集团党委制定印发《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项细化整改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效。集团纪委牵头负责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的问责工作,研究制定《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对移交问题采取直查直办的工作方式,由集团纪委直接组成调查组进行全面深入调查。目前,5个问题已全部查结,共问责企业党组织5个,党员领导干部38人,其中处级干部5人,科级及以下干部3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次),诫勉谈话25人(次),其他处理5人(次)。现将有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云南西南水泥有限公司生态环境主体责任不落实,下属企业生态环境问题严重

云南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西南)是中国建材集团下属四级公司,有21家下属企业,上级母公司为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水泥)。经查,云南西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监管不力,导致下属企业生态环境问题突出:一是考核导向存在偏差,只要求下属企业避免环保处罚,而不是从根本上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甚至要求企业采取临时措施规避处罚;二是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下属云南澄江华荣、曲靖市宣威宇恒、曲靖宣峰等企业矿山恢复治理工作普遍滞后,存在超规模开采、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内矿山退出和生态恢复工作推进滞后;三是下属企业水泥熟料生产线普遍建设水平低,运行工况差,设备老化,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频发,其中,曲靖天恒工业、昆明富民金锐水泥建材、天德新墙分公司等下属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群众投诉较多,但整改工作一直未有效开展;四是所属宜良西南、澄江华荣等公司向督察组提供虚假学习记录和情况说明,应付督察。

经调查认定,责令西南水泥党委、云南西南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对西南水泥副总裁、云南西南党委书记、总裁薄克刚进行诫勉谈话;责令西南水泥副总工程师、安全环保总监、生产技术部总经理、安全环保部总经理唐勇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对云南西南党委委员、副总裁陈国炳,安全环保部原副经理李存刚(主持工作)进行诫勉谈话。对澄江华荣党支部书记、常务副总经理毕世玉进行诫勉谈话,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澄江华荣原副总经理邬思福进行诫勉谈话,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澄江华荣安环室安环办原副主任熊勇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澄江华荣安全环保部主任助理何兴顺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澄江华荣安全环保部张茹菁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宣威宇恒兼宣峰分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许庆良,宣威宇恒兼宣峰分公司安环部主任助理张如武进行诫勉谈话。对曲靖天恒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天德新墙分公司副总经理杨菊灿,曲靖天恒生产部部长兼天德新墙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李翠仙、曲靖天恒安环部主任赵保富进行诫勉谈话。对富民金锐原副总经理晏祥周(主持工作)、富民金锐总经理助理潘素永、富民金锐安全环保部副主任孙明进行诫勉谈话。对宜良西南党支部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刘玉林进行诫勉谈话,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宜良西南总经理助理吴树勇进行诫勉谈话,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宜良西南安全环保部副主任杨玉勇党内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宜良西南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员李海橦行政记大过处分。

二、都江堰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弄虚作假应对督察检查,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都江堰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江堰瑞泰)是中国建材集团下属四级公司,上级母公司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科技)。经查,都江堰瑞泰在接受督察组检查过程中,伪造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学习会议记录13份,其中2019年5月8日会议记录显示,企业组织学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但实际该文件2019年6月才印发。该企业为应对检查,还伪造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和处置协议,试图掩盖2017年以前擅自将危险废物交由无资质个人处理的违法行为。此外,该企业长期违法抽取地下水,环境脏乱差,污染治理设施形同虚设,主要生产工序废气基本没有收集,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经调查认定,责令瑞泰科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责令瑞泰科技党委书记、董事长曾大凡作出检查并通报。对瑞泰科技南方运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都江堰瑞泰总经理胡晨曦进行诫勉谈话,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都江堰瑞泰党支部书记、常务副总经理何泽洪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都江堰瑞泰副总经理兼环境安全管理部部长杜军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职处分;给予都江堰瑞泰环境安全管理部副部长马维行政撤职处分。

三、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长期违法越界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弄虚作假

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县祁连山)是中国建材集团下属四级公司,上级母公司为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祁连山水泥),漳县祁连山现有3000吨/日和4500吨/日熟料生产线各1条。经查,该公司生态环境问题突出:一是2013年以来长期违法越界开采,越界开采范围已达采矿权属范围两倍,违法开采石灰石约1400万吨,越界开采区域和排土场占地原为林地、草地,企业在未取得用地使用许可情况下,将原有植被损毁殆尽,当地对此处罚多次并明确整改要求,但企业置若罔闻,违法开采屡禁不止、延续至今;二是企业向督察组报送说明材料中称2015年即已退出苟家寨石灰岩矿超矿界范围并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但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既未退出超采区域,也未按要求开展恢复治理,用给矿山披上“迷彩服”营造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假象,应付检查;三是在长期违法开采且未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情况下,通过瞒报、虚报等欺骗手段,使下属苟家寨石灰岩矿于2020年1月列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骗取社会荣誉。

经调查认定,责令祁连山水泥党委作出书面检查。责令祁连山水泥副总裁王学政作出检查并通报。对漳县祁连山党委书记、总经理黄继德进行诫勉谈话,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漳县祁连山原党委书记、总经理于波进行诫勉谈话。

四、浩源水泥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浩源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源水泥)是中国建材集团下属四级公司,上级母公司为北方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水泥),浩源水泥现有2500吨/日熟料新型干法电石渣制水泥生产线1条。经查,该公司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环境污染严重:一是对污染治理要求消极应对,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水泥企业脱硝设施安装和除尘设施升级改造提出了明确要求,齐齐哈尔市于2016年6月明确要求浩源公司实施技术改造,但该公司直至2019年4月才安装投运脱硝设施,2020年4月才完成窑尾袋式除尘改造,其间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长期超标,厂区扬尘和粉尘无组织排放污染明显;二是大量电石渣长期露天堆放,转运过程随意抛洒扬散,严重污染周边环境,齐齐哈尔市2019年两次提出整改要求,但企业仍落实不到位;三是产能置换弄虚作假,长期无证经营。此外,该公司长期未履行矿山修复治理责任,所属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一直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矿山治理修复方案,未采取任何治理修复措施,同时违法越界开采。

经调查认定,责令北方水泥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对北方水泥总经理助理、安全环保部部长张明江进行诫勉谈话。对浩源水泥现任主要负责人张永胜,及原主要负责人李树林、赵秋辉、刘浪、何洪岩、王云才等进行诫勉谈话。

五、集团总部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落实,下属企业生态环境问题多发频发,督察整改工作推动不力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原企业管理部)是承担集团总部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部门。经查,集团总部安全环保部存在政治站位不高,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落实,下属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普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严重,弄虚作假情况突出,督察整改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一是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不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开展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等污染防治重点任务,下属企业落实不力;二是西南水泥、瑞泰科技等下属企业向督察组提供虚假材料;部分下属企业环保信息披露不实;漳县祁连山通过瞒报、虚报骗取社会荣誉;三是2017年以来,下属企业因超标排放、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被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累计处罚521次,一些企业违法严重,屡罚屡犯,与中央企业形象严重不符;四是督察发现部分矿山存在超量开采、越界开采、修复治理不到位等问题;五是部分下属企业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甚至弄虚作假等问题;六是部分下属企业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到位,产能置换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经调查认定,责令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原总经理邵晓阳、原企业管理部总经理张健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大计,绿色发展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企业生产经营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相互协调、促进,是中央企业必须牢牢把握的“国之大者”,也是中国建材集团实现高质量发展、争创世界一流的基本要义。

中国建材集团各级企业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刻领会“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科学内涵,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企业改革发展的深度融合。要以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深刻吸取教训、深切反思警醒,拿出动真碰硬的态度、持之以恒的韧劲,切实把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坚决彻底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坚决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正确认识生态保护同企业发展间的关系,从源头上防治环境污染,在过程中消减污染,在末端治理污染,形成生态环境保护闭环,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绿色绩效。要不断优化升级产业链条,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企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促进,努力提高经济增长的绿色要素,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要构建完善长效机制,各级企业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企业战略发展规划,要切实提升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督工作水平,构建绿色发展的文化理念,促进企业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道路。以扎实有效的行动,落实央企社会责任,树立企业经营与生态效益协调发展的良好形象,确保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中国建材集团落实落地。

 

                                                                                                  中共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