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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积极应对阻止恶意抢注

来源:CNBM发布时间:2013/5/29 15:37:31

       近日,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投资”)发现平陆县正奇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奇商贸公司”)向国家商标局在第19类的“水泥、混凝土、石膏、非金属建筑物等”,及第35类的“为广告或推销提供模特、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组织商业或广告交易会、进出口代理等”申请注册“中建材”商标,且分别于2013年3月6日和2013年1月27日通过初步审定并公告。

       中建材投资于2011年4月7日取得“中建材”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9类的“木材、地板、木地板、非金属门板、塑钢门窗、拼花地板”。而且“中建材”是公司企业商号,相当多大众也会将其理解为中国建材集团的企业简称。因此在得知上述商标预警之后,中建材投资积极展开调查,发现正奇商贸公司是一家于2010年10月才注册成立的自然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且经营范围为“通用机械配件、电子原件购销”,与其申请注册的“中建材”商标类组相去甚远。所以正奇商贸公司在第19类“水泥、混凝土、石膏、非金属建筑物等”申请注册“中建材”商标,公司认为其具有恶意抢注的嫌疑,必须立即提出商标异议以阻止抢注行为。

       目前中建材投资已委托专业的商标事务机构对正奇商贸的商标注册申请提出异议。虽然“中建材”无论是作为商标还是作为企业商号、简称已经过长期使用在业内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但由于正奇商贸申请的商标类别属两商标的商品小项在同一类别的不同群组,按照商标法规定的近似商标判断原则,不属于近似商标。这将会给商标异议增加相当大的难度。此前就出现过商标局对联想公司的驰名商标跨类保护未予支持的案例。于是我们接受商标事务机构的建议,将重点放在正奇商贸的申请注册构成了对企业在先商号权的侵犯,并围绕此重点收集证据材料,希望由此阻止正奇商贸的恶意抢注行为,保护企业合法的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