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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参加2012年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暨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发展论坛

来源:CNBM发布时间:2012/10/9 11:11:10

       

       2012年9月27日至28日,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暨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发展论坛在广东清远召开,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罗亚萨参加了此次会议并在讨论会上作交流发言。

       本次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是总结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启动实施情况,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任务要求。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王勇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王勇在批示中指出,中央企业紧紧围绕“一五三”总体思路,适应加快转型升级和实施国际化经营的新要求,全面启动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不断推进,法律顾问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为中央企业做强做优、科学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撑和保障。中央企业要对标世界一流,深入推进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进一步强化“经营依法、决策问法”的理念,扎实开展法律管理提升活动,不断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更好地发挥法律顾问队伍的作用,为依法保障和促进中央企业实现“十二五”改革发展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黄淑和强调,按照新三年目标的总体要求,今后一个时期,中央企业法制工作要全面对标世界一流,从更高站位、更广视野、更深层次上,加快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能力水平。一是要适应复杂严峻的市场竞争环境,更加重视筑牢企业合规经营的底线;二是要服务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新任务,更加重视发挥企业法制工作的价值作用;三是要围绕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的核心目标,更加重视提升中央企业法律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四是要应对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新挑战,更加重视加强境外法律风险防范。五是要落实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建设的新要求,更加重视处理好“有位”与“有为”的关系。

       黄淑和要求,今后两年,是中央企业全面实施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最为关键的时期。要确保完成新三年目标各项任务,一是要进一步增强推进新三年目标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切实抓好新三年目标实施方案的落实;三是要确保新三年目标的核心要求得到全面实现;四是要始终坚持新三年目标推进中质和量的统一;五是要大力培育中央企业法治文化。

       在主题为“知识产权保护与核心竞争力”的中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发展论坛上,商务部副部长王超、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黄淑和分别作了主旨演讲。

       黄淑和指出,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还存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不多、国际知名品牌较少、通过知识产权将科技创新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的能力不足、自我保护和维权的能力不强等薄弱环节。要求:一是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发展中努力发挥骨干带动作用。二是全面深入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攻防能力。三是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中国设计”的跨越转变,大力培育知名品牌。四是积极做好打击侵权假冒和软件正版化工作。

       工商总局商标局、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有关负责人分别就商标权保护、著作权保护与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专利权保护作了演讲,来自4家中央企业的代表结合自身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实践作了论坛交流。

       中央国家机关有关单位领导、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厅局领导及中央企业分管法制工作及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人、总法律顾问和法律部主要负责人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集团公司将按照此次会议精神和要求,积极部署新三年法制工作目标落实工作,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提升集团公司及成员企业法制建设工作总体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