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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许金华同志在集团公司2011年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办公室发布时间:2010/12/14 15:00:04

 

抓住重点 夯实基础

努力开拓集团企业法制工作新局面

                                                                                       ——在2010年集团法制工作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党委常委  总法律顾问

                                                                                 许金华

                                                                         2010年12月13日

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召开的电话会议,是继今年7月份在北京召开集团法制建设工作重要会议后的又一次关于法制建设工作的专题会议,是在2010年即将结束,集团公司将全面实现 “三过千”年度目标并取得重大突破的令人鼓舞的形势下召开的,带团出访的姚燕总经理启程之前特别对会议的内容和贯彻落实工作提出要求。集团法制重点企业负责同志和总法律顾问除特殊情况外,今天均已到会。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传达贯彻国务院国资委近期召开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今年以来集团企业法制建设情况,部署2011年集团企业法制建设重点工作,希望同志们认真参会并有所收获。我主要讲四个方面内容: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近期召开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

      关于国务院国资委于11月下旬召开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的情况,刚才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办公室尹群豪主任已经做了传达介绍。集团已正式发文,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精神。要认真学习王勇主任对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重要批示和黄淑和副主任在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的讲话。不仅是组织法制工作岗位上的同志们学习,更重要的是要求各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要通过学习充分了解国资委对企业法制工作的要求,从而增强对企业法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企业法制工作与企业日常运营管理工作的有机融合,并切实发挥法制工作应有的作用。关于这一点,宋志平董事长和姚燕总经理在今年七月份的集团法制工作会议上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通过学习,要充分认识到金融危机之后,集团企业在法制建设工作中,尤其是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面临新形势和新任务,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深入分析了后危机时代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明确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推进“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国务院国资委也强调,中央企业法制工作要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中心”,立足于健全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加快提升中央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更加全面、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众所周知,集团公司已经明确了未来5—10年的发展战略,实施“大建材”战略、“三新”战略、“走出去”战略,在2015年之前进入世界500强,这个目标现在可以肯定说将大幅度提前实现。到2020年,要达到5000亿元销售收入的规模。这些目标的确定为集团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出了更高要求。主要表现在:一是随着集团“三新”战略的推进,集团企业的产业转型、产品升级不断提速,要求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快向新兴产业拓展;二是随着集团“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要求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从国内向国际延伸,;三是随着集团联合重组活动的全面深入开展,要求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在企业并购中进一步更好地发挥作用;四是要求集团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逐步形成一个完整链条,在集团上下形成联动机制;五是针对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增多,要求集团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从被动防守向主动应对转变。这些新形势新情况的出现不是偶然的,他们将持续存在较长一个时期,这就需要我们企业,我们的法制工作要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要做到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

      大家要充分认识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落实第二个法制建设三年目标要求的重要意义。要认真对照总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三项法律审核均达到100%目标的实现、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置和防范措施得当等三项重要内容的目标与完成情况,认真梳理,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全面完成,集团公司在明年的法制工作中将安排重点检查。

      在深圳参加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议期间,我和 ?? 尹群豪同志向黄淑和副主任简要汇报了集团公司经营发展和法制工作进展情况,黄淑和副主任高度评价集团公司近年来的工作,他着重指出:中国建材集团近几年企业法制工作得到显著增强,并发挥了重要作用。祝贺中国建材集团取得的成绩,希望企业法制工作更上一层楼。黄主任的评价既是对集团工作的首肯,当然更是一种鼓舞和鞭策,我相信,经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一定不会辜负国务院国资委领导的殷切期望!

       同志们,贯彻落实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议精神,不仅要开会学习传达文件,更重要的是落实在行动上,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希望各有关单位切实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全面梳理今年以来的工作,总结经验,加强交流,共同提高

      今年,是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落实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法规【2008】109号)的最后一年,也是全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年和集团公司实施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制度的第一年。今年3月份,集团公司下发了《关于2010年企业法制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意见》(中国建材发法律【2010】号),在7月份的集团公司法制工作专题会议上,集团公司就今年的法制重点工作做了强调和部署,现从如下两方面进行回顾:

      (一)以落实“三年目标实施计划”为抓手,加强企业法制工作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落实,具体有四点:

      一是总法律顾问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集团公司明确要求15家法制建设重要骨干企业全面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其中,已经有13家企业设置总法律顾问岗位,并配备了总法律顾问,明确了相应的职责。其他两家企业将于近期要解决这一问题。集团法制建设重要骨干企业和大量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设置了法律事务职能机构,有的采取与相关职能部门合署的方式设置,配备了专职法律事务工作人员。

      二是集团法制建设重要骨干企业法律审核把关率“三个100%”得到进一步落实。宋志平董事长在7月份的法制工作专题会议上明确指示:“要实现法制工作全过程参与企业经营决策活动,在制订规章制度、合同管理、重大决策中,法制工作人员要全过程参与。以这一次会议做契机,今后集团公司总部和各个单位要进一步细化管理流程,在流程上设置一个关口,没有法律部门的审核把关,合同、协议不能签署,规章制度不得出台。这一点要严格执行”,从现在了解情况看,集团法制建设重要骨干企业均落实得较好,其他企业也在逐步执行落实,今天就不举例介绍。

       三是建立健全法律事务管理规章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

       近几年,集团企业发展较为迅速,内部管理改进随之亦然,大部分企业及时制定补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且按年度对管理制度进行整理汇编,其中就包括了法律事务管理规章制度。

      四是加强法律事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落实。

      今年,集团企业均注重法律事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除总法律顾问的配备情况外,许多企业都扩充了法律事务工作人员队伍。集团公司总部通过公开招聘,目前法律事务办公室已有数名专职专业工作人员,中国建材股份本部和北新建材集团新招聘了法律专业毕业生,南方水泥在杭州运营中心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增加的基础上,在各区域公司又设置了专职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建材总院在法律部门负责人变动的情况下重新明确了法律部门负责人,并增加了专职法律工作人员。总体讲,集团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人员队伍在不断壮大。与此同时,集团企业高度重视和加强了对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培养,各有关企业除组织企业法律顾问参加政府部门规定的教育培训外,还按照集团公司统一安排,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国务院国资委组织的企业法律顾问专项培训。特别值得表扬的是中联水泥、南方水泥、蚌埠院三个单位总法律顾问亲自带队参加了国务院国资委组织的今年第二批企业法律顾问培训班,发挥了加强企业法律人才培养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五五”普法验收总结工作进展顺利

      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以及国务院国资委有关文件精神,集团公司及时部署了“五五”普法验收总结工作。总体情况看,各单位均能按照工作安排,认真组织“五五”普法验收总结工作,并撰写了总结报告上报集团公司。中国建材股份采取了归口管理,统一上报的形式,此做法既能有条不紊地推进所属企业的验收总结工作,又能全面了解所属企业的“五五”普法所进行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值得其他企业借鉴。中联水泥、轻工业钟表研究所同时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材料上报,验收总结工作做得较为细致深入。

      从各单位上报的总结报告内容看,集团企业“五五”普法工作应该说是卓有成效的。实现了“五五”普法规划制定的目标,我略微琢磨,概括为一段话:在“五五”普法期间,集团企业认真组织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活动,督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积极学法用法,企业已形成了浓厚的法律氛围,各级企业领导人员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水平不断提高。集团企业“外讲诚信、依法经营,内讲制度、依法治理”的合规的文化理念初步形成。

      同志们,2010年集团各企业法制建设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和成绩。在今年7月份的法制工作专题会议上,中国建材股份等五个企业在会上也做了经验交流发言。下半年以来,各单位又迈出了新的步伐。

      希望各企业、各位法律工作人员,在完成我们工作的同时一定要善于总结,将工作成绩提升为知识成果,并且要加强彼此的联系沟通,相互交流,相互学习,这不仅有助于自身水平能力的提高,更加有利于推进集团总体法制工作水平的提升,有利于建设集团法律事务工作信息平台,从而全面提升集团公司在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中的总体形象。

      三、做好2011年法制工作计划安排和保障措施

      2011年是国家“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家“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国务院国资委部署中央企业法制建设第三个三年目标的第一年。关于2011年法制建设重点工作,我主要讲几个要点,具体工作安排集团公司将以文件形式正式印发给各单位:

      (一)认真做好法制建设第二个“三年目标”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和第三个“三年目标”的安排部署工作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法制建设第二个“三年目标”的要求,中央企业力争到2010年在中央企业总部及其重要子企业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因违法经营发生的新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杜绝,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解决。根据这一时间节点要求,目前已经进入收尾阶段。集团企业尤其是法制建设重要骨干企业从现在开始,紧紧围绕第二个“三年目标”列示的重点事项,实事求是逐一检查评估,找出与目标要求存在的差距,查找原因,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立刻整改,确保全面完成,为规划和部署第三个“三年目标”打好基础。

      国务院国资委已在确定的中央企业法制建设第三个“三年目标”的主题是在前一个三年目标基础上“完善提高”,具体的目标要求将在明年上半年正式出台。届时,集团公司将组织各级企业认真做好第三个“三年目标”的安排部署工作。以切实发挥总法律顾问制度作用和深化“三项法律审核”工作为核心,重点围绕标准合同制作推广、提高重要决策和管理制度的法律审核水平、将法律审核纳入企业管理日常化流程等内容展开第三个“三年目标”的落实工作。

       (二)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制订工作

      2011年是国家“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一年,集团公司以及各级企业要在总结“五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全面规划“六五”普法工作,各级企业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意义,不能流于形式。规划编制要结合每个企业的实际情况,一定要注意规划的可操作性、实效性,要找准工作重点,具体落实普法规划的领导、组织、工作责任和考评等机制,要有经费预算等保障普法工作落实的措施,从而保证“六五”普法切实有效开展,促进企业合规文化建设,对该项工作还将做专项布置安排。

       (三)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进一步做好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经济发展的复杂形势下,商业秘密对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尤其是我们已处在行业排头兵位置,并且即将进入世界500强行列,做好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绝不是过去我们只有几十亿营业规模时所能相比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严格按照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国资发[2010]41号)要求和集团公司即将下发的《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加紧修订完善本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相关制度,要将商业秘密保护与企业其他各方面的管理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商业秘密保护机制和制度体系。要建立健全商业秘密的组织机构,确定商业秘密保护的职能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要明确商业秘密保护职能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保护商业秘密的职责和义务,形成行之有效的商业秘密保护组织网络。要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商业秘密流转的特点,确定完善商业秘密的确级、知悉范围、使用、解密的审查程序,实施有效控制。各单位应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纳入风险管理工作体系,制定泄密应急处置预案。

      (四)切实推进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评审工作

        今年,根据国资委文件要求,集团公司做了一些关于职业岗位等级评审的前期准备工作,为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评审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础。明年,集团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将组织实施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评审活动,对符合一级法律顾问资格条件的,积极向国务院国资委进行申报。要搭建完善集团企业法律顾问职称评审平台。各级企业要继续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申报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继续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员工参加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要尽快提高企业法律工作人员中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比例。

      (五)组织开展集团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法务工作骨干的培训工作

       2011年,集团公司将组织对15家法制建设重要骨干企业的总法律顾问进行专项培训,选取资产重组、资本运营、公司改制、对外投资、技术开发、国际贸易与合作、担保等重大经营决策中的法律疑难问题为培训主题,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案例为载体,旨在提高总法律顾问的专业理论水平,同时着重培养总法律顾问的实际业务操作能力。

       当然,集团公司也将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部署,组织其他法律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同时也要求各级企业要积极支持鼓励广大法律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提升广大法律工作人员总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对集团企业下一步的法制建设提几点要求和希望

      随着集团企业业务的快速发展,作为法律工作人员,我们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新挑战。基于此,提几点要求和希望,这些要求和希望实际上也是在学习央企法制会精神的基础上,传达转述国资委对我们的要求。

      一是集团企业既要立足于当前,满足法律风险防范的实际需要;又要着眼于将来,超前做好企业法制建设的战略布局,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中要有法制建设的战略布局。要紧紧围绕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的总体目标,严格按照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法制建设工作。

      二是集团企业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企业法制工作的重要性,要大力支持法律部门工作,充分保障保证总法律顾问和法律部门对重大决策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审核权。各级企业要从人才培养、激励等方面搭建好法制工作人员发展平台,改善企业法制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为企业法制建设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创造条件。

       三是集团企业既要重视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又要积极参与国家、地方等有关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活动,要拓宽视野,放宽眼界,发挥企业在行业中的影响力,加强与政府、立法部门的联系和交流,充分了解与企业经营发展相关的国家地方政策法规制定的出发点和立脚点,从而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四是面对集团企业法制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新要求,广大法制工作人员要善于加强自身学习,既要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又要学习企业管理、财务、科技、市场方面的知识,既要成为法律业界的行家里手,又要成为熟悉经营业务的多面手,把自己培养成为懂法律、懂经济、懂管理、懂市场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使自己不仅当好企业经营审核把关的一线冲锋者,也能成为企业决策的智囊团,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五是集团企业法制工作人员不仅为传统业务领域法律事务把好关,更要为企业新兴业务领域事务把好关。要重视和加强新兴业务领域国家政策法律环境的研究,深入分析企业在新领域可能会面临的新问题、新风险,要善于总结企业转型升级中法律风险防范的有效实现和成功经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尽快实现企业在新领域法律风险防范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六是集团企业法制工作人员在新的一年里,要充满激情干事业,施展才华做贡献,要充分热爱我们从事的企业法制建设工作。有了激情,才有朝气和活力,才有不畏艰难、征服困难的勇气和毅力,才能把我们从事的工作搞得红红火火,取得预期的成绩。

      同志们,新的一年即将来临,新的工作和任务等待我们去完成,我们一定要在国务院国资委和集团公司、各级企业经营班子的领导和支持下,努力拼搏、开拓进取,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律保障!

       新年即至,祝大家新年快乐,阖家幸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