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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聚焦

加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力度和规范管理

来源:CNBM  发布时间:2002-12-11

  国家财政部、经贸委前不久发布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这是国家出台的全国统一的针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方面的政策,对于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及促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法》不仅明确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范围、标准、对象,而且明确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政策制定、征收和使用管理部门,同时将现阶段新型墙体材料明确划为六大类,这样做便于各级墙改办确定本地区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种类和导向,使生产厂商和建筑商在今后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和应用上有了依据。
  《办法》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使用上也做出了重大变革,彻底解决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贷款回收难的问题。同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作为贷款及项目资金的贴息、补贴,将使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发挥有效作用,能够积极推动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促进金融机构、生产厂商和建筑商对新型墙体材料的支持、生产和应用。
  《办法》明确地规定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在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上的使用审批程序,使这一工作既有章可循,又可防止非正常使用和造成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办法》还明确规定“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更新改造的,作为增加国家资本金处理”,可有效地防止国家资产的流失。
  由于绝大部分各级从事墙体材料革新的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经费都是采用自收自支方式取得的,即从所收取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列支工作经费,这样就使得广大墙改工作人员产生后顾之忧,也在社会上形成了不利于墙体材料革新的负面影响。《办法》中明确规定管理经费,暂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中拨付,今后应逐步从正常预算经费中核拨,这就保证了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机构的稳定性,提高了广大墙改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了墙改工作的公正性。
  学习、宣传、落实《办法》是各级财政部门和墙改办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以来,吉林省加大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力度,今年7月,省政府在长春召开了有各市州、县(市)主管领导及财政、建设、墙体材料革新主管部门和墙改办主任参加的宣传贯彻发展应用新墙材管理规定大会,副省长李介车做了重要讲话。8月,省委副书记林炎志主持召开了有关厅局参加的全省墙改工作协调会,会议要求省墙改办配合省财政厅尽快制定《吉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省墙改办按照省里要求,以国家财政部、经贸委新发布的管理办法为基本依据,结合本省的具体情况,与财政厅多次商讨、修改,将于近期公布,并准备在年底前全面部署《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我们要将落实《办法》作为契机,充分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在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上的导向、调控作用,使之成为促进吉林省墙体材料革新快速发展的动力源泉。
                                                   

                                          摘自:中国建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