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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聚焦

在“部分行业市场供求和投资信息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来源:CNBM  发布时间:2002-10-24

                       国家经贸委投资与规划司司长 甘智和
  
  近年来,我国平板玻璃和电解铝发展势头迅猛,重复建设倾向已经显现,其中平板玻璃已经造成严重的供大于求,现将平板玻璃和电解铝近几年的投资建设情况向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作一简单的介绍:
  一、平板玻璃
  从1999年下半年开始,我国平板玻璃行业受价格回升、市场转好的影响,各地再现了浮法玻璃生产线建设的高潮。自1999年以来,投产、在建和筹建的浮法生产线共计39条,形成生产能力达8788万重量箱。其中截至2001年底,已建成23条,形成生产能力5073万重量箱;正在建设和拟建设的共计16条,生产能力为3715万重量箱。实际将新增生产能力6800万重箱,相当于2000年玻璃生产能力(2.16亿重量箱)的32%。
  在已建、在建和筹建的39条生产线中,符合国家投资建设程序和规定,经批准同意建设的仅有13条,总生产能力为(2832万重箱),其中9条线目前尚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未开工(生产能力为1976万重箱),其余26条线,总生产能力为5956万重箱均为各级地方省市计、经委以及企业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审批权限的规定,越权或擅自建设的(其中地方经贸委越权审批15条、地方计委越权审批5条、企业自行建设6条)。
  针对上述平板玻璃建设严重供大于求的现状,国务院办公厅已于2001年12月13日转发了国家经贸委和国家计委《关于从严控制平板玻璃生产能力切实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意见的通知》。目前通知正在实施中。
  针对目前平板玻璃生产线建设现状,今后平板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将按通知的要求,严格实行分类管理,在投资项目管理方面的主要政策有:
  1)严格控制总量,近期原则上不应再建设新的浮法玻璃生产线建设,严格控制平板玻璃项目的审批,地方政府一律停止审批任何形式的扩大平板玻璃生产能力的建设项目。
  2)“十五”期间为改善品种结构,填补市场空白的优质浮法玻璃建设项目,以及必须进行的现有企业冷修技术改造项目一律按项目性质和审批程序分别报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审批。
  二、电解铝工业
  2001年我国电解铝生产厂共计119家,生产能力约400万吨(其中自焙槽工艺的生产能力为137万吨,占37%),目前正在实施技术改造项目13个,基本建设项目9个,预计到2003年底,可建成投产,届时新增生产能力125万吨。
  目前已经国家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拟建项目有15项(其中,国家经贸委批准8项,国家计委批准7项),合计新增生产能力210万吨,此外,由地方批准建设的改造和基建项目8项,生产能力81万吨。
  若上述项目全部得以实施,考虑部分自焙槽生产线被淘汰等因素,到2005年国内电解铝产能将达到 700万吨/年左右,按照近年来实际产量约占产能的85%的比例进行测算,到2005年我国电解铝产量将达到600万吨左右。
  据有关方面预测,到2005年,我国电解铝年需求量约500-550万吨,2010年达到700万吨,因此,预测到2005年我国电解铝产量将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目前电解铝发展势头过快,重复建设倾向已经呈现,为保持我国铝工业的健康发展,应积极采取宏观调控手段,严格控制电解铝生产能力盲目扩大。
  当前我国电解铝工业投资中,除上述发展势头过猛,产量迅速增加,可能引其过渡竞争以外,在当前投资建设中有以下几个问题必须引起重视。
  1)在投资建设中忽视电解铝产品的竞争力,具有严重的盲目性。国际上电解铝厂的平均规模在20万吨左右,而我国平均规模仅2.64万吨,以由地方审批的16个在建项目为例,企业平均生产规模仅为4.9万吨,由于建厂规模过小,尽管采取了有所改进的予焙槽工艺,但企业产品竞争力仍然很差,如电耗高、电费占电解铝成本比例达37%。平均生产成本过高,约比国外高200美元,这批企业建成后,由于规模过小,产品竞争力差,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很低。
  2)在建设投资新厂的同时,忽略了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及生产能力的淘汰,使我国电解铝工业的结构调整难度增大。近年我国电解铝生产 能力由180万吨,(其中落后的自焙槽工艺约为125万吨),发展到400万吨,年均增长率高达15.3%,五年内产量翻了一番,但119家企业平均规模仍仅为2.64万吨,其中污染严重、工艺落后的自焙槽生产能力仍保持在137万吨左右,这说明近年来在建设新厂的同时,落后工艺技术的淘汰被忽略,有些地方甚至还在建设新的落后自焙槽生产线,这就更增加了结构调整的难度,加剧了行业的过渡竞争,为此,近期国家在电解铝建设中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投资引导:
  1、支持一批大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坚持择优扶强,改造和改组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有电价优势,融资能力强、效益好,并且在国债中已安排的企业,支持其采用大型预焙电解槽等先进技术进行改造,促使其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构成我国铝工业的主体,并拥有参与世界竞争的能力。鼓励大型企业通过收购和参股形式,在坚决淘汰落后的自焙槽工艺生产能力和小型电解铝的同时,带动地方铝生产企业实施电解铝的改造和建设。杜绝各行其是,各干一摊,避免产能的盲目增长。
  2、支持电解铝企业实施铝电联营。借鉴国外经验,积极推进铝电企业联营和铝电价格挂钩。
  3、支持电解铝企业开拓国际市场。2001年我国原铝第一次从净进口国变为净出口国,虽然数量只有7万吨,但迹象可喜。近几年国内外电解铝市场都在扩大。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如日本、韩国、泰国、马来西亚、台湾、香港都没有原铝工业,但原铝消费量近几年都在500万吨以上。我们要利用这个机会,支持大型企业努力降低成本,向国际市场拓展。
  为了加强宏观调控,防止电解铝重复建设,近期在电解铝工业投资管理中拟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坚持择优扶强,坚决淘汰产业政策规定的落后的自焙槽工艺生产能力,坚持改造大型预焙槽与淘汰落后的自焙槽相结合的原则。立足现有大型骨干企业进行改组改造,近期原则上不再布新点。
  2.银行要加强信贷风险评估,对未经国家批准的电解铝项目银行不得给予贷款。环保部门要做好环保评价和监测。
  3.严格控制电解铝项目审批,报国务院批准后,地方政府一律停止审批任何形式的电解铝建设项目(包括新建和改造)。所有电解铝项目,不论投资大小,一律按项目性质和审批程序报国家经贸委和国家计委审批。